房屋产权到期后,继续使用应该是有偿还是无偿?
时间:2015-09-10 18:26:40
虽然距离大部分房子七十年的使用大限尚且很远,但是房子这样比大笔财产,一直以来就受到受到广泛关注。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?70年产权到期,房子难道就不是我的了吗?这大概是购房者心里最大的疑问。不仅如此,还有40年、50年产权的房子,这些项目到期后产权会不会延长、续期如何续,有没有法律规定,对买了房的、打算买房的都是关乎切身利益的大事。据2015土地产权到期后最新消息: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满自动续期,可以由业主联名提出,补交土地出让金,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。另外,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,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,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。归根到底还是要有偿续期,虽说按规定土地产权和房屋产权是分开的,续期需缴纳一定费用,但是还是很多人对此心有不平衡,亲爱的网友你怎么看?
红方观点:建造住宅的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而非个人,你无偿使用房屋产权,也就是无限期使用土地,这个是明显不能实现的。当产权到期应该将土地还给国家,如果你想继续使用,也应该交付一定的费用,因为国家没办法让14亿人口都无偿使用这些住宅用地。假如国家给老百姓的政策市继续无偿使用,除非国力空前强盛,经济极度发达,官吏极度清廉,人民的纳税意识极度自觉,其它产业空前繁荣。总之,一句话,要无限接近共产主义。而目前房地产上对GDP产生的决定性的贡献,住房并不是可以人手一份的福利。另一方面,对于我们国家而言土地是国有财产,无限期使用房产无疑是土地也变成了私有化,当土地都成了个人的私有财产,时间长了,都会各自圈地自立,稍微有点常识的都知道土地完全私有会有怎样的后果。产权到期后能够继续无偿使用是每个人的愿望,但也要在能实现的基础上。
蓝方观点:这个不用去做问卷调查,100%的人都会反对有偿续期。现在房价这么高,很多人花了几代人的钱购买住房,为买房有的人要当几十年的“房奴”,住宅用地如何续期关乎房子未来的价值。买房花了一辈子的心血,却想到最终结果是自己的房子不一定归自己所有,实在是难以接受。我们自己打拼和流血流汗买房事小,结果留给子孙的房子不仅不值几个钱,反而还要缴纳一大笔费用续期。这不是得不偿失吗?另外众所周知,买房的时候付的那笔钱不仅包括房子的价格,还包括了开发商缴纳的土地出让金。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后,再按照土地出让标准向业主收取一笔费用,实在是不太合理。另外,房屋产权是名义上是个人的,但土地产权不是,房屋产权到期后,就会“房随地走”,房子是越来越不值钱,但是土地的价值则恰恰相反。如果最后还要有偿续期,真的就等同于一辈子租房。既然是这样人们就不得不让人们重新审视买房的必要性。